一、互感器的试验项目,应包括下列内容:
1、绝缘电阻测量;
2、测量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互感器的介质损耗因数 (tanS)及电容量;
3、局部放电试验;
4、交流耐压试验;
5、绝缘介质性能试验;
6、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;
7、检查接线绕组组别和极性;
8、误差及变比测量;
9、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;
10、测量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励磁特性;
11、电容式电压互感器(CVT)的检测;
12、密封性能检查。
二、各类互感器的交接试验项目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电压互感器应按本标准第1条的第1、2、3、4、5、6、 7.8.10.11和12款进行试验;
2、电流互感器应按本标准第1条的第1、2、3、4、5、6、 7、8、9和12款进行试验;
3、SF6封闭式组合电器中的电流互感器应按本标准第1条的第7、8和9款进行试验,二次绕组应按本标准第1条的第1款和第6款进行试验;
4、SF6封闭式组合电器中的电压互感器应按本标准第1条的第6.7.8和12款进行试验,另外还应进行二次绕组 间及对地绝缘电阻测量,一次绕组接地端(N)及二次绕组交流耐 压试验,条件许可时可按本标准第1条的第3款及第10款 进行试验,配置的压力表及密度继电器检测可按GIS试验内容 执行。
三、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应测量一次绕组对二次绕组及外壳、各二次绕组间及其对 外壳的绝缘电阻;绝缘电阻值不宜低于1000MQ;
2、测量电流互感器一次绕组段间的绝缘电阻,绝缘电阻值不 宜低于1000MQ,由于结构原因无法测量时可不测量;
3、测量电容型电流互感器的末屏及电压互感器接地端(N) 对外壳(地)的绝缘电阻,绝缘电阻值不宜小于lOOOMGo当末屏 对地绝缘电阻小于lOOOMfl时,应测量其tan*其值不应大 于2%;
4、测量绝缘电阻应使用2500V兆欧表。
四、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油浸式互感器的介质损耗因数 (tank)与电容量测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表1 tan5(% )限值(t:2Q°C )
额定电压(kV) 种类 | 20 〜35 | 66 〜110 | 220 | 330〜750 |
油浸式电流互感器 | 2. 5 | 0. 8 | 0. 6 | 0. 5 |
充硅脂及其他干式电流互感器 | 0. 5 | 0. 5 | 0. 5 | 一 |
油浸式电压互感器整体 | 3 | 2. 5 | 一 |
油浸式电流互感器末屏 | 一 | 2 |
1 、互感器的绕组ta*测量电压应为10kV,ta*(%)不应大于 表10. 0.4中数据。当对绝缘性能有怀疑时,可采用高压法进行试 验,在(0. 5〜l)Um/妨范围内进行,其中兀是设备最高电压(方均根 值),tan^变化量不应大于0.2%,电容变化量不应大于0.5%;
2、对于倒立油浸式电流互感器,二次线圈屏蔽直接接地结构,宜采用反接法测量也泌与电容量;
3 、末屏tanS测量电压应为2kV;
4、电容型电流互感器的电容量与出厂试验值比较超岀5% 时,应查明原因。
五、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测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局部放电测量宜与交流耐压试验同时进行;
2、电压等级为35kV〜110kV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测量可按 10%进行抽测;
3、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互感器在绝缘性能有怀疑时宜进 行局部放电测量;
4、局部放电测量时,应在高压侧(包括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感 应电压)监测施加的一次电压;
5、局部放电测量的测量电压及允许的视在放电量水平应按 表5确定。
表2 测量电压及允许的视在放电量水平
种 类 | 测量电压 (kV) | 允许的视在放电量水平(PC) |
环氧树脂及 其他干式 | 油浸式和 气体式 |
电流互感器 | 1. 2Um/^3 | 50 | 20 |
um | 100 | 50 |
电压互感器 - | 266kV | 1. 2Um/^3 | 50 | 20 |
Um | 100 | 50 |
35kV | 全绝缘结构(一次绕 组均接高电压) | L2Um | 100 | 50 |
半绝缘结构(一次绕 组一端直接接地) | 1.2Um/43 | 50 | 20 |
1.2Um(必要时) | 100 | 50 |
注:Um是设备最高电压(方均根值)。
六、互感器交流耐压试验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应按出厂试验电压的80%进行,并应在高压侧监视施加 电压;
2、电压等级66kV及以上的油浸式互感器,交流耐压前后宜 各进行一次绝缘油色谱分析;
3、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(包括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电磁单元) 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感应耐压试验:
1) 试验电源频率和施加试验电压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 8.0. 13条第4款的规定;
2) 感应耐压试验前后,应各进行一次额定电压时的空载电 流测量,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;
3) 对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进行感应耐压试 验时,应将耦合电容分压器、阻尼器及限幅装置拆开。 由于产品结构原因现场无条件拆开时,可不进行感应耐 压试验。
4、电压等级220kV以上的SF6气体绝缘互感器,特别是电 压等级为500kV的互感器,宜在安装完毕的情况下进行交流耐压 试验;在耐压试验前,宜开展Um电压下的老练试验,时间应 为 15min;
5、二次绕组间及其对箱体(接地)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应为 2kV,可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试验替代;
6、电压等级HOkV及以上的电流互感器末屏及电压互感器 接地端(N)对地的工频耐受电压应为2kV,可用2500V兆欧表测 量绝缘电阻试验替代。
七、绝缘介质性能试验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绝缘油的性能应符合本标准表19.0.1及表19.0.2的 规定;
2、充入SF6气体的互感器,应静放24h后取样进行检测,气 体水分含量不应大于250ML/L(20°C体积百分数),对于750kV电 压等级,气体水分含量不应大于200yL/L;
3、电压等级在66kV以上的油浸式互感器,对绝缘性能有怀 疑时,应进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。油中溶解气体组分总炷 含量不宜超过10匹4,压含量不宜超过100ML/L,C2氏含量不 宜超过0.顼L/L。
八、绕组直流电阻测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电压互感器:一次绕组直流电阻测量值,与换算到同一温 度下的出厂值比较,相差不宜大于10%。二次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值,与换算到同一温度下的出厂值比较,相差不宜大于15%。
2、电流互感器:同型号、同规格、同批次电流互感器绕组的直 流电阻和平均值的差异不宜大于10%,一次绕组有串、并联接线 方式时,对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测量应在正常运行 方式下测量,或同时测量两种接线方式下的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, 倒立式电流互感器单匝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之间的差异不宜大于 30%。当有怀疑时,应提高施加的测量电流,测量电流(直流值)不 宜超过额定电流(方均根值)的50%。
九、检查互感器的接线绕组组别和极性,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 应与铭牌和标志相符。
十、互感器误差及变比测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用于关口计量的互感器(包括电流互感器、电压互感器和 组合互感器)应进行误差测量;
2、用于非关口计量的互感器,应检查互感器变比,并应与制 造厂铭牌值相符,对多抽头的互感器,可只检查使用分接的变比。
十一、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当继电保护对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有要求时,应进行励 磁特性曲线测量;
2、当电流互感器为多抽头时,应测量当前拟定使用的抽头或 最大变比的抽头。测量后应核对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要求;
3、当励磁特性测量时施加的电压高于绕组允许值(电压峰值 4. 5kV),应降低试验电源频率;
4 、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独立式、GIS和套管式电流互感 器,线路容量为300MW及以上容量的母线电流互感器及各种电 压等级的容量超过1200MW的变电站带暂态性能的电流互感器, 其具有暂态特性要求的绕组,应根据铭牌参数釆用交流法(低频 法)或直流法测量其相关参数,并应核查是否满足相关要求。
十二、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励磁曲线测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用于励磁曲线测量的仪表应为方均根值表,当发生测量结 果与出厂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相差大于30%时,应核对使用 的仪表种类是否正确;
2、励磁曲线测量点应包括额定电压的20%、50%、80%、 100%和 120%;
3、对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压互感器,最高测量点应 为 150% ;
4、对于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,半绝缘结构电磁式电压互感 器最高测量点应为190%,全绝缘结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最高测 量点应为120%。
十三、电容式电压互感器(CVT)检测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、CVT电容分压器电容量与额定电容值比较不宜超过 —5%〜10% ,介质损耗因数tan^不应大于0. 2% ;
2、叠装结构CVT电磁单元因结构原因不易将中压连线引 出时,可不进行电容量和介质损耗因数(tag)测试,但应进行误差 试验;当误差试验结果不满足误差限值要求时,应断开电磁单元中 压连接线,检测电磁单元各部件及电容分压器的电容量和介质损 耗因数(tanS);
3、 CVT误差试验应在支架(柱)上进行;
4、当电磁单元结构许可,电磁单元检查应包括中间变压器的 励磁曲线测量、补偿电抗器感抗测量、阻尼器和限幅器的性能检 查,交流耐压试验按照电磁式电压互感器,施加电压应按出厂试验 的80 %执行。
十四、密封性能检查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油浸式互感器外表应无可见油渍现象;
2、 SF6气体绝缘互感器定性检漏应无泄漏点,怀疑有泄漏点 时应进行定量检漏,年泄漏率应小于1%。